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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3月9日县七届政协第一次常委会议)
按照县政协主席会议的要求,我们组织部分委员,围绕本次常委会议的协商议题,通过座谈和走访,就村庄布点规划实施中的基础设施建设工作进行了调研,现将调研情况综述如下: 一、我县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成效明显 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作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战略决策,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是其中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是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和农民生产生活改善的重要物质基础,更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内容和着力点。近年来,我县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各级组织十分重视基础设施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如:到2006年底,全县已建连村、到组道路1050公里,县、镇、村三级总投入资金约2.5亿元;2006年农村自来水管网铺设50万余米,投入资金945.75万元,自来水受益人数288738人,受益率达95.42%;全县农村累计安装调频广播56795只,通响率达78.2%,全县累计安装有线电视93916户,城乡平均入户率89.37%。另外,在村庄、河道整治及危桥改造等方都取得了明显成效。 二、新村基础设施建设的主要问题 村庄基础设施包括道路、给(排)水以及电力、广电、通讯、文化、教育、卫生、商业服务、垃圾收集等,涉及农民生产生活的各个方面。村庄规划的实施,难点在建设用地的取得,关键在建设资金的投入。除了取得土地需不少资金外,土地平整及道路、给(排)水、电力等基础设施建设更是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从走访我县有关农民新村建设的情况看,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每户的配套费约需2.5~3万元。这么多的资金投入如何解决?我们在走访、座谈中,不少镇、村干部不同程度地表现出畏难情绪。虽然县里已经拟定了对示范点建设的资金补助政策,能够解决示范点建设的启动资金问题,但示范点以外的基层村不能享受这项政策,从目前各镇财力和村集体经济情况看,仅靠镇、村两级难以解决基层村建设的启动资金问题。 三、新村基础设施建设的建议 经过调查研究,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建议,我们对下一步如何搞好我县新村基础设施建设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1、抓紧编制或完善村庄建设规划。今年4月份开始,我县各镇、村开展了村庄规划的“回头看”工作,根据县村庄规划与实施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需要对去年下半年以来编制的村庄布点和建设规划进行完善或重新编制。目前,我县新的村庄布点规划工作进展缓慢,相应的村庄建设规划尚未全面展开。新村基础设施建设,必须规划先行。因此,要在搞好村庄布点规划的基础上,抓紧编制或完善村庄建设规划。编制规划时,要根据村庄布点的情况,按照“一步规划到位,分批分期实施”的要求,统一进行基础设施建设布局规划。规划要适度超前,但必须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具有可操作性;规划要突出重点,但必须充分考虑村庄各方面的功能,既要搞好道路、给(排)水、电力、广电、通讯等基础设施的建设规划,又要搞好文教卫体、商业服务、垃圾收集等方面的基础设施建设规划。 2、尽快实现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重点的转移。各级党委、政府都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实现农业和农村现代化的高度来统一思想认识,切实加大宣传力度,积极引导农民转变观念,形成共识,形成一个有利于实施农村村庄规划的“大气候”。在全县上下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转变观念,形成共识的基础上,鉴于我县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经过几年努力已取得明显成效,在今后工作中,县、镇、村三级都要在巩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现有成果的基础上,把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重点转向村庄规划点,集中财力、物力,重点搞好新村基础设施建设,把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刃上,积极推进我县村庄规划的实施。 3、进一步加大政府对村庄基础设施建设的资金扶持力度。必要的资金投入是搞好村庄基础设施建设的首要条件。在目前我县村级集体经济实力普遍薄弱的情况下,政府的资金扶持是至关重要的。为了解决新村建设的启动资金问题,切实推进我县村庄规划的实施,县村庄规划与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已经初步拟定了实施意见,确定了进示范点农户每户2.4万元的补助标准,用于土地取得和基础设施建设配套费用,并正在着手建立融资平台,这一举措必将有力地推动我县村庄规划的实施。但由于村庄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巨大,为确保村庄基础设施建设“有米可炊”,县政府要从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高度出发,把村庄基础设施建设列入政府公共财政的支出范围,在财政投入上建立稳定的增长机制。各镇(区)财政也要明确将村庄基础设施建设列入预算,逐步提高投入额度,并确保资金到位,专项用于村庄基础设施建设。另外,宅基地复垦获取的用地指标,其收益应全部或极大部分用于村庄规划实施中的基础设施建设。 4、建立村庄基础设施建设的多元投入机制。由于我县财力有限,村庄基础设施建设完全依靠政府投入是不现实的,必须整合各方面的力量,共同参与村庄基础设施建设,建立村集体和农民自筹、政府扶持、社会各方支持的多渠道筹集建设资金的有效机制,为村庄基础设施建设提供资金保证。除了政府要不断加大资金扶持力度外,村级集体经济要把村庄基础设施建设作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的投入重点,并积极筹措资金,加大投入力度;要加强宣传,引导农民对直接受益的公共设施建设投工投劳,以减轻建设资金的压力;要鼓励企业、单位和个人捐资、捐物,参与村庄基础设施建设,各镇、村可制定相应办法,组织和引导社会各界、广大群众尤其是先富的群众关心支持村庄基础设施建设;要继续深化农业投融资体制改革,逐步形成多元化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融资渠道,吸引更多的银行资金投入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另外,还要完善宅基地市场化运作机制,对集镇社区、中心村社区的部分宅基地,可实行有偿使用,其所得全部用于村庄基础设施建设;鼓励村级在示范点内建造一些配套的生产用房和商用房,租赁或出售给村民或个体工商户使用,以增加村庄建设资金的来源。 5、进一步加强领导,合力推进村庄基础设施建设。村庄建设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必须加强组织领导,狠抓落实;需要各级、各部门的通力合作,合力推进。各镇政府应承担起村庄建设的主要责任,切实加强对村庄基础设施建设工作的者组织、领导、协调和服务。要建立挂钩联系制度,对确定的示范点,要明确挂钩领导、责任人和工作职责,加强对村庄基础设施建设工作的指导和检查督促。村民委员会是实施村庄规划的主体,凡是涉及村庄规划实施过程中的基础设施建设、土地调整等工作,均由各村村民委负责。政府有关职能部门要牢固树立大局观念,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制定支持村庄建设的有关优惠政策,对村庄基础设施建设、农民建房(迁建)等有关费用,能减则减,能免则免,尤其是办理涉及到基础设施建设的有关手续时,本级规定的收费要予以减免。同时,要进一步简化有关的审批手续,不断提高服务质量,为加快我县村庄规划的实施,推进我县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作出应有的贡献。(县政协文教卫体与文史委员会) |